重慶市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標準一覽表
時間:2023-05-12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重慶市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標準一覽表(公辦) | ||||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文件名稱、文號) | 批準單位 | 備注 |
一、住宿費 | ||||
(一)普通宿舍(初中) | 每生每期40元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公辦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育收費的通知》(渝價〔2013〕71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 |
(二)學生公寓 | 每生每期不超過200元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重慶市學生公寓住宿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4〕265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完全中學的初中學生入住的學生公寓和初級中學的學生公寓按渝價〔2014〕265號文件三級學生宿舍收費標準執(zhí)行,即每生每期不超過200元。 |
二、服務性收費 | ||||
(一)課余時間上網費 | 最高限額標準:每小時0.8元。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公辦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育收費的通知》(渝價〔2013〕71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 |
(二)伙食費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中小學食堂伙食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5〕148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 學校向自愿“入伙”的學生收取伙食費時,須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 | |
(三)課后延時服務費 | 區(qū)縣發(fā)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充分聽取社會和家長的意見后制定,報區(qū)縣政府審定后執(zhí)行。 |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全面推進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渝教發(fā)〔2019〕20號) |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堅持家長自愿、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 |
三、招生報名考試費 | ||||
(一)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費 | 每生每項4元,三項共計12元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公辦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育收費的通知》(渝價〔2013〕71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 |
(二)初中畢業(yè)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收費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暨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13〕175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 | ||
報考一般高中招生報名考務費 | 每生80元 | |||
報考市級重點中學(含參加市“聯(lián)招”學校、指標到校生錄取等)招生報名考務費 | 每生90元 | |||
只參加初中畢業(yè)考試的考生 | 免收報名考務費,所需考試經費由各區(qū)縣(自治縣)政府統(tǒng)籌安排解決。 |
重慶市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標準一覽表(民辦) | ||||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文件名稱、文號) | 批準單位 | 備注 |
一、學費 | 經重慶市物價局或區(qū)縣(自治縣)物價局按管理權限批準后執(zhí)行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渝價〔2005〕487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
二、住宿費 | ||||
三、代收費 | 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渝價〔2005〕487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
四、服務性收費 | ||||
(一)課余時間上網費 | 最高限額標準:每小時0.8元。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規(guī)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0〕316號)、《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規(guī)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渝價〔2012〕203號);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公辦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育收費的通知》(渝價〔2013〕71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 |
(二)伙食費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中小學食堂伙食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5〕148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 學校向自愿“入伙”的學生收取伙食費時,須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 | |
(三)課后延時服務費 | 區(qū)縣發(fā)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充分聽取社會和家長的意見后制定,報區(qū)縣政府審定后執(zhí)行。 |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全面推進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渝教發(fā)〔2019〕20號) |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堅持家長自愿、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 |
五、招生報名考試費 | ||||
(一)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費 | 每生每項4元,三項共計12元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中等職業(yè)學校中小學畢業(yè)考試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價〔1998〕208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 |
(二)初中畢業(yè)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收費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暨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13〕175號) |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 | ||
報考一般高中招生報名考務費 | 每生80元 | |||
報考市級重點中學(含參加市“聯(lián)招”學校、指標到校生錄取等)招生報名考務費 | 每生90元 | |||
只參加初中畢業(yè)考試的考生 | 免收報名考務費,所需考試經費由各區(qū)縣(自治縣)政府統(tǒng)籌安排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