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舉報公租房轉租出借獎勵辦法》
時間:2023-08-25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重慶市公租房管理局印發(fā)《舉報公租房轉租出借獎勵辦法》,全文如下。
《舉報公租房轉租出借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舉報和查處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轉租出借違規(guī)違約行為,進一步規(guī)范承租行為,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公租房管理機構舉報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以及其他人員將公租房再出租或者借給他人的違規(guī)違約行為,查證屬實后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第三條 舉報線索應有明確具體的轉租出借公租房小區(qū)名稱、樓棟、門牌號,或實施轉租出借的公租房小區(qū)名稱、承租人姓名,并詳細介紹該轉租出借行為的有關情況。
第四條 舉報人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聯(lián)系電話,便于反饋情況、通知領獎,不提供的不予獎勵。
提倡實名舉報,管理機構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第五條 舉報途徑和方式:
(一)重慶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專線:63651390;電子郵箱:cq63651390@163.com;來信:重慶市渝北區(qū)龍睛路2號、郵編:401122。
(二)轄區(qū)公租房管理機構舉報電話、郵箱等:
第六條 舉報線索一經查實,即予獎勵:
(一)舉報線索有小區(qū)名稱、樓棟、門牌號,或小區(qū)名稱、承租人姓名的,給予每起200元的獎勵;
(二)舉報人進一步提供了相關轉租協(xié)商對話、轉租租賃協(xié)議、轉賬記錄等交易信息、證據(jù),支持實現(xiàn)核查處置的,給予每起300元的獎勵;
(三)舉報人一次性或一定時間內舉報多起的,根據(jù)舉報件數(shù)和提供證據(jù)支持核查的情況,可合并給予舉報人一次性1000元內的獎勵;
(四)舉報線索、證據(jù)直接支持,或者協(xié)助查處了相關串案、窩案以及影響特別惡劣案件的,給予每件1000元的獎勵;
(五)兩人及以上聯(lián)名舉報的,按一起案件獎勵,獎勵發(fā)放給第一署名人;
(六)同一線索有兩人及以上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其他舉報人提供的證據(jù)進一步支持了查處工作的,酌情給予獎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本辦法獎勵范圍:
(一)公租房管理機構已受理或正在查處的;
(二)已經新聞媒體、自媒體等曝光的;
(三)直接、間接參與實施轉租出借的,或其授意他人舉報的;
(四)無明確具體的舉報對象線索,或舉報整樓層、整棟或片區(qū)等“撒網”式舉報的;
(五)通過其他途徑和方式舉報的。
第八條 公租房管理機構接報即查,查實即獎。舉報人按通知要求,本人實名領取,逾期視為放棄獎勵。
第九條 舉報人應對舉報真實性負責,嚴禁借此誣告和干擾管理工作和他人正常居住,承諾沒有直接、間接實施與參與轉租出借行為,違反者承擔責任后果,退還獎金。
第十條 本辦法在民心佳園、康莊美地、康居西城、兩江名居、城南家園、民安華福、云篆山水、城西家園、空港樂園、九龍西苑、樵坪人家、半島逸景·樂園、美麗陽光家園、金鳳佳園、學府悅園、江南水岸、龍洲南苑、碚都佳園、幸福華庭、縉云新居、空港佳園范圍執(zhí)行,獎勵經費納入市公租房管理局部門預算。其他區(qū)縣、開發(fā)區(qū)(園區(qū))可參照執(zhí)行,納入各區(qū)縣部門預算。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公租房管理局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杜e報公租房轉租出借獎勵辦法(試行)》(渝公租房發(fā)〔2022〕1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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