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存須知
時間:2022-06-19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住房補貼單位登記開戶
一、辦理范圍:
單位無住房補貼賬戶,經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以下簡稱“住改辦”)審批同意進行住房補貼交存首次開戶的單位。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單位依據經“住改辦”審批同意的文件批復,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單位登記表》和《住房補貼單位基礎信息清理確認表》后,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辦理。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
住房補貼個人新增開戶
一、辦理條件:
單位登記開戶以后,需要開設單位名下的職工個人賬戶: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如果該職工已在原單位建立了住房補貼個人賬戶,應將原住房補貼個人賬戶調入新單位賬戶下繼續(xù)交存,不得重復開設個人賬戶;如果該職工在原單位沒有建立住房補貼,則由新單位為職工新增住房補貼個人賬戶。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調入職工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轉移申請書》和《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新增職工提供經“住改辦”審批同意的文件批復,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辦理。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匯交
一、辦理條件:
單位開設單位賬戶和個人賬戶以后,按月交存住房補貼。單位按月為職工交存以前月份或當前月份的住房補貼稱為住房補貼匯交。單位應當按月足額為職工交存住房補貼,并在發(fā)薪日后五日內(遇節(jié)假日順延)到銀行辦理劃款轉賬手續(xù),并于劃款7個工作日后,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交存手續(xù)。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一)首次匯交
單位在辦妥開戶登記及職工個人賬戶設立手續(xù)后,就為其職工進行住房補貼的首次交存。單位在首次匯交時,應根據全部職工月住房補貼交存總額準確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交存單》,據此簽發(fā)轉賬支票到銀行辦理轉賬手續(xù),并于劃款 7個工作日后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交存手續(xù)。
(二)以后月次的匯交
單位在以后每月交存時,若交存人員或交存金額無變動的,只需要按首次或上月交存情況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交存單》并簽發(fā)轉賬支票辦理交存;若有變動的,則應該按相應變動業(yè)務進行辦理。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補交
一、辦理條件:
單位因以下情況未對部分職工進行住房補貼交存的,應對其給予補交。
(一)新增職工未按時交存住房補貼的;
(二)單位未按時為職工交存住房補貼的;
(三)單位因故漏交部分職工住房補貼的;
(四)職工住房補貼標準變化而未及時補足交存的;
(五)其它情況需要補交的。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補交時,單位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交存單》和《在職人員住房補貼發(fā)放表》(包含電子版),先到銀行辦理轉賬手續(xù),并于劃款 7個工作日后,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住房補貼個人賬戶調出
一、辦理條件:
職工因工作調動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將其個人住房補貼賬戶調入托管戶管理。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當單位發(fā)生職工調出時,除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外,還需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轉移申請書》,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
注意:
(一)單位不得以職工退休為由辦理個人住房補貼賬戶調出,應直接為退休職工及時辦理住房補貼銷戶提取手續(xù)。
(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賬戶調出手續(xù)前,應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手續(xù)。
(三)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四)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五)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住房補貼個人賬戶調入
一、辦理條件:
職工賬戶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調入新單位賬戶下繼續(xù)交存的。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當單位發(fā)生職工調入時,需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及《重慶市住房補貼轉移申請書》,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職工月補貼標準變動辦理
一、辦理條件:
當單位職工月補貼標準發(fā)生變化的,需要調整月住房補貼標準。
二、辦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當單位職工月補貼標準調增時,單位先到“住改辦”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憑“住改辦”審批同意的相關表格,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月住房補貼標準變動手續(xù)。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住房補貼個人賬戶封存
一、辦理條件:
單位因故暫時不為個別職工交存的,或因職工離退休、出國出境定居、調離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備獲得住房補貼條件等原因引起銷戶的,應該為職工辦理封存。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單位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為其辦理封存手續(xù)。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住房補貼個人賬戶啟封
一、辦理條件:
單位對原封存職工符合繼續(xù)匯交條件需要繼續(xù)交存住房補貼的。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單位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為其辦理啟封手續(xù)。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住房補貼個人賬戶合并
一、辦理條件:
職工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補貼個人賬戶,且至少有一個個人賬戶在單位賬戶下繼續(xù)交存,需要辦理個人賬戶合并。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單位填寫《住房補貼個人賬戶合并申請書》,并提供合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住房補貼單位賬戶銷戶
一、辦理條件:
單位因故被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時,應辦理原單位住房補貼賬戶銷戶手續(xù);單位應及時向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銷戶申請。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單位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單位銷戶申請表》,并提供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的證明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住房補貼單位基礎信息變更
一、辦理條件:
單位名稱、地址、經辦人、聯(lián)系電話、收款賬戶等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單位填寫《住房補貼單位基礎信息清理確認表》;單位名稱發(fā)生改變的,還需要提供單位名稱變更的相關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個人基礎信息變更
一、辦理條件:
職工住房補貼個人基礎信息變更分為一般信息變更、重要信息變更、特殊信息變更。
個人基礎信息變更辦理分類:
(一)一般信息變更:
1.身份證號碼升位的(單純從15位升到18位);
2.姓名僅有一個字需要變更,且變更前后的字屬于同音、諧音、形近(明顯)、簡繁體替換關系的;
3.身份證號碼中僅有一個數字需要變更的(不含升位)。
(二)重要信息變更:
1.姓名僅有1個字需要變更,但變更前后的字不屬于同音、諧音、形近(明顯)、簡繁體替換關系的;
2.姓名有2個及以上的字需要變更的(包含同音、諧音、形近,簡繁體替換關系);
3.身份證號碼有2個及以上的數字需要變更的(不含升位);
4.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同時需要變更的。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一般性基礎信息變更(20人以內)2個工作日辦結,一般性基礎信息變更(20人以上)及重要性基礎信息變更3個工作日辦結。
四、辦理程序:
單位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繳存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變更表》,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
(一)一般信息變更(可由單位經辦人或職工本人到場辦理):
1.單位經辦人提交申請的:經辦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繳存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變更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賬戶下的職工由原交存單位填表蓋章);
2.職工提交申請的:職工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繳存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變更表》。
(二)重要信息變更(由單位經辦人與職工本人共同到場辦理):
單位經辦人員及職工攜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繳存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變更表》和《住房補貼個人基礎信息變更承諾書》同時到場確認辦理;對因單位原提交了錯誤信息,現(xiàn)需變更的,還應提供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的情況說明;對單位按職工原身份證辦理了個人開戶,現(xiàn)個人身份證又發(fā)生變化需要變更的,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個人身份證變更證明原件。
溫馨提示:
1、單位已滅失的,其原職工不能辦理個人重要性基礎信息變更,只能辦理個人一般性基礎信息變更,由職工本人提交變更申請,其辦理流程除按上述 “一般性基礎信息變更”辦理外,還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單位滅失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滅失的,《重慶市住房補貼繳存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變更表》不需要再加蓋單位公章,但需信息變更職工本人簽字確認;《住房補貼個人基礎信息變更承諾書》必須職工本人簽字;
(3)對托管戶下職工提出信息變更的,還需收取調出時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社保出具的原單位繳存明細等)
2、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3、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4、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住房補貼的緩交及停交
一、辦理條件:
單位因故需緩交或停交住房補貼。
二、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件大廳(重慶市渝中區(qū)大溪溝人和街36號2樓)。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單位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緩交申請表》或《重慶市住房補貼停交申請表》至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據實審查后進行緩交及停交的登記。
單位結束住房補貼緩交后,應對其緩交期間所欠職工個人的住房補貼進行補交。單位停交住房補貼期滿后,應即刻恢復職工住房補貼額的交存。
注意:
1.交存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制發(fā),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所有要件一式二份,用A4紙復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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